身障特考五等考試-地政土地法大意105 年第 44 題單選題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規定,需用土地人應於申請徵收前,先以何種價格與被徵收之土地所有權人協議價購?
A市場正常交易價格正確答案
B市場實際成交金額
C公告土地現值加4成
D公告地價加4成
A正確答案
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規定,需用土地人徵收前應以「市價」(即市場正常交易價格)與所有權人協議價購。
為什麼答案是 A
正解。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明定,需用土地人申請徵收前應以「市價」與所有權人協議價購,市價即市場正常交易價格,貼近所有權人實際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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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規定,需用土地人徵收前應以「市價」(即市場正常交易價格)與所有權人協議價購。
看到「協議價購」就想「市價」,公告現值/公告地價是稅賦用的,不是徵收協議用的。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正解。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明定,需用土地人申請徵收前應以「市價」與所有權人協議價購,市價即市場正常交易價格,貼近所有權人實際權益。
B✕ 陷阱
陷阱。「市場實際成交金額」聽起來像市價,但法條用語是「市場正常交易價格」,強調的是合理、正常的交易行情,而非個別成交個案金額。
C✕ 陷阱
錯誤。公告土地現值加4成是舊制徵收補償的計算方式,101年土徵條例修正後已改為市價補償,且此為補償標準而非協議價購標準。
D✕
錯誤。公告地價是課徵地價稅的基礎,與徵收協議價購無關,屬於稅制概念的混淆。
土地價格四大類用途對照
| 價格類型 | 主要用途 | 法源 |
|---|
| 市價(市場正常交易價格) | 徵收協議價購、徵收補償 | 土徵條例§11、§30 |
| 公告土地現值 | 土地增值稅計算 | 平均地權條例 |
| 公告地價 | 地價稅計算 | 平均地權條例 |
| 申報地價 | 地價稅申報基礎 | 平均地權條例 |
B選項「市場實際成交金額」與A「市場正常交易價格」僅一字之差,但法條精準用語是「市價」即正常交易價格,避免以個別異常交易扭曲。另C的「公告現值加4成」是101年修法前舊制,現已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