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113 年第 2 題單選題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買賣案件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申報登錄資訊,未共同申報登錄資訊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令其限期申報登錄資訊;屆期未申報登錄資訊,買賣案件已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者,處多少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
A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正確答案
B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C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D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A正確答案
實價登錄2.0未申報罰則:3萬至15萬,並限期改正。
為什麼答案是 A
正解。平均地權條例第81條之2規定,買賣已辦竣移轉登記但未依限申報登錄者,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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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實價登錄2.0未申報罰則:3萬至15萬,並限期改正。
實價登錄罰鍰三階段:3-15萬(未申報/申報不實輕微)、6-30萬(申報不實經令改正未改)、15-100萬重罰(稀有)。記「最輕3-15」即可秒選A。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正解。平均地權條例第81條之2規定,買賣已辦竣移轉登記但未依限申報登錄者,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正。
B✕ 陷阱
6-30萬是「申報登錄價格或交易面積不實,經令限期改正而未改正」之罰則,屬第二階段加重處罰,與本題情境不同。
C✕
15-50萬非平均地權條例實價登錄罰則級距,為混淆選項。
D✕ 陷阱
30-100萬是針對預售屋銷售者違反申報義務之重罰,非本題買賣移轉登記情境。易與預售屋規定混淆。
實價登錄2.0罰鍰級距速記
| 違規態樣 | 罰鍰金額 | 附加處分 |
|---|
| 未申報登錄/申報不實(首次) | 3萬-15萬 | 令限期改正 |
| 經令改正仍未改正或再申報不實 | 6萬-30萬 | 按次處罰 |
| 預售屋銷售者違反申報 | 3萬-15萬起,情節重可至100萬 | 按次處罰 |
實價登錄罰則有多個級距,考生常把「第一次未申報」與「經令改正未改」的罰鍰混淆。本題關鍵字是「屆期未申報」屬首次違規,對應最輕的3-15萬;若題目改為「經限期改正仍未改正」才跳到6-3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