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土地法規定,下列有關建築基地出賣時行使優先購買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
B優先購買權人,於接到出賣通知後十日內不表示者,其優先權視為放棄
C出賣人未通知優先購買權人而與第三人訂立買賣契約者,其契約不得對抗優先購買權人
D基地承租人與基地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發生競合時,其順序以登記之先後定之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土地法第104條「以登記之先後定之」是指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之間的內部競合。若基地承租人(土法104)與基地共有人(土法34-1)競合時,因土法104具物權效力,絕對優先於具債權效力的土法34-1,並非以登記先後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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