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別中華民國憲法與水上警察專業英文113 年第 36 題單選題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幾人、任期多少年、得否連任?
A共 9 人、終身職、不得連任
B共 15 人、任期 8 年、不得連任正確答案
C共 17 人、任期 9 年、得連任
D共 11 人、任期 8 年、得連任
B正確答案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15人,任期8年,且不得連任。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大法官共15人,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15人,任期8年,且不得連任。
牢記大法官的關鍵數字與限制:「15人、8年、不得連任」,即可秒殺本題。
逐選項分析
A✕
大法官人數為15人,且任期為8年,並非9人或終身職(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終身職待遇)。
B✓ 正確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大法官共15人,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
C✕
大法官人數為15人,任期為8年,且明文規定不得連任,選項所述皆錯誤。
D✕
大法官人數為15人,且不得連任,選項所述11人及得連任皆錯誤。
司法院大法官編制與任期
| 項目 | 內容說明 |
|---|
| 總人數 | 15人(含院長、副院長各1人) |
| 產生方式 | 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 |
| 任期 | 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 |
| 連任限制 | 不得連任 |
| 例外規定 | 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
考生常誤以為大法官如同一般法官享有終身職保障,或誤記人數與任期。須注意憲法增修條文明定大法官為15人、任期8年且不得連任;僅有「法官轉任者」才適用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但其作為「大法官」的職務任期仍受8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