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類科國際經貿法律組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112 年第 1 題單選題
甲死亡時留有遺產600萬元現金,法定繼承人有其妻乙及其兄弟丙、丁二人。甲於生前做成有效遺囑,將其遺產全數由其配偶乙繼承。試問,丁的特留分金額為何?
B正確答案
【法規時光機|民國115年7月28日三讀】本題依命題時及新法施行前規定作答:兄弟姊妹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3。修正條文刪除此保障,但須自總統公布後6個月才施行;施行後兄弟姊妹仍可能是第三順位法定繼承人,只是不再享有特留分。
丁雖非第一順位繼承人,但本題既已列為法定繼承人之一,其應繼分為150萬元,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應繼分三分之一,因此丁之特留分為50萬元,答案選(B)。
為什麼答案是 B
對。丁的應繼分是1/4,即150萬元;兄弟姊妹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3分之1,所以150萬÷3=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