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類科國際經貿法律組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112 年第 29 題單選題
警察甲知悉警方將於兩天後凌晨展開掃黑行動,於是電話通知掃黑對象A,趕緊避風頭,以報答平日提供線報的恩情。下列有關甲之行為在刑法上之評價,何者正確?
A保護線民,甲不構成犯罪
B甲構成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正確答案
C甲構成違背職務受賄罪
D甲構成公務員圖利罪
B正確答案
警察洩漏掃黑行動機密給對象,構成刑法第132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祕密罪。
為什麼答案是 B
掃黑行動計畫屬公務上應祕密之消息,非國防機密。甲為公務員而洩漏,成立刑法第132條第1項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祕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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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警察洩漏掃黑行動機密給對象,構成刑法第132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祕密罪。
公務員洩漏『非國防』機密 → 132條;收錢才算受賄;本題無財物對價,排除C、D。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報答線民」只是動機,不能阻卻違法。掃黑行動屬應祕密事項,洩漏即成罪,與是否保護線民無關。
B✓ 正確
掃黑行動計畫屬公務上應祕密之消息,非國防機密。甲為公務員而洩漏,成立刑法第132條第1項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祕密罪。
C✕ 陷阱
受賄罪須有「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之對價關係。題目僅提及報答恩情,甲未收取財物或利益,不成立受賄罪。
D✕ 陷阱
圖利罪須明知違背法令,使自己或他人獲得「財產上」不法利益。避風頭是人身自由上的利益,非財產利益,不構成圖利罪。
公務員相關犯罪對照
| 罪名 | 法條 | 關鍵要件 | 本題適用 |
|---|
| 洩漏國防以外祕密罪 | 刑§132 | 洩漏應祕密之消息 | ✅ 洩漏掃黑行動 |
| 違背職務受賄罪 | 刑§122 | 收賄+違背職務 | ❌ 無收賄 |
| 公務員圖利罪 | 刑§131 | 違法使人得財產利益 | ❌ 非財產利益 |
考生易看到「警察+圖利他人」就選圖利罪,但圖利罪限於『財產上不法利益』。通知避風頭讓A免於被查緝,屬人身自由利益,不在圖利罪範圍,應回歸洩密罪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