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甲承辦所屬機關某件採購案,案件決標後,甲將決標結果簽擬公文上呈,機關首長乙不滿得標者非自己屬意的廠商,拒絕簽署公文,並要求甲以補作文書添加得標廠商資格有疑的內容,使結果為流標。關於甲刑事責任的有無,下列敘述何者最適當?
A甲有理由主張非明知違法以阻卻違法
B甲得逕依乙之命令行事並主張阻卻違法
C甲必須向乙表示乙的命令可能違法,始有機會阻卻違法正確答案
D甲除拒絕乙要求或舉發乙犯行之外,並無阻卻違法或罪責之事由
答案與詳解
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7條,公務員認長官命令違法時應負報告義務。甲必須先向乙表示命令可能違法,踐行此程序是後續主張免責的先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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