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甲因為詐領助理費,遭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2 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定罪,雖然該罪法定刑為 7 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6 千萬元以下罰金,但法院考量甲是初犯等各項減輕事由,將宣告刑定為 2 年有期徒刑。就此,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法院亦得依職權宣告緩刑正確答案
B法院亦得依職權宣告得易科罰金
C法院得依甲之聲請宣告易服社會勞動
D甲得於執行徒刑時向檢察官聲請易科罰金
答案與詳解
刑法第74條規定,宣告刑2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宣告者,得宣告緩刑。本題宣告刑2年且甲為初犯,符合要件,法院得依職權宣告緩刑。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