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訴願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對於訴願決定不服者,得於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 2 個月內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B原行政處分機關對於訴願應先行重新審查原處分,其認為有理由者,得變更原行政處分正確答案
C提起訴願之後,原行政處分已不存在者,訴願審議委員會應作成訴願無理由之決定駁回
D涉及地方自治事務者,受理訴願之上級機關應就原行政處分之合法性與妥當性進行審查
答案與詳解
正確。訴願法第58條第2項規定,原處分機關收到訴願書後,應先重新審查原處分是否合法妥當,認有理由者得自行撤銷或變更,並陳報訴願管轄機關。這是訴願前置的自我審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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