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與乙簽訂委任契約,約定由甲為乙處理其房屋出租之相關事務。關於該委任契約之敘述,何者正確?
A不論受任人甲有沒有收取報酬,甲為乙處理事務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為之
B委任人乙得不經受任人甲之同意,將處理委任事務之請求權,讓與第三人
C委任人乙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受任人甲則不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
D甲受概括委任,得為委任人乙為一切行為,但若要將房屋出租與他人且期限逾 2 年者,須有乙特別之授權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民法第534條規定,受任人受概括委任者,得為委任人為一切行為,但『不動產之出賣或設定負擔』『不動產之租賃其期限逾2年者』『贈與』『和解』『起訴』『提付仲裁』等行為,須有特別授權。題目房屋出租逾2年正屬之。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