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類科國際經貿法律組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114 年第 24 題單選題
甲在其住家後院餵養流浪貓,導致貓隻會在鄰居乙住家後院與陽台遊走。乙要求甲停止餵貓,甲不理會。乙為蒐證,在自己後院牆緣安裝攝影機。由於攝影機會照進甲家中的廚房,甲要求乙撤除,乙不同意,除非甲停止餵貓。甲向檢察官提出告訴,主張乙構成妨害秘密罪。下列敘述何者符合刑法第 315 條之 1 之規定及相關實務見解?
A甲即使向檢察官撤回告訴,檢察官仍可起訴
B乙為蒐集甲侵權行為的證據而架設攝影機,仍不能阻卻違法正確答案
C檢察官必須證明攝影機會攝得甲及其家人的身體隱私部位,始構成本罪
D乙並未隱匿架設攝影機之事,並非刑法上的「竊錄」,僅屬民事侵權行為
B正確答案
刑法妨害祕密罪保護「非公開活動」,為蒐集民事糾紛證據而拍攝他人屋內不符比例原則,無法阻卻違法,且本罪為告訴乃論。
為什麼答案是 B
刑法第315條之1的「無故」指無正當理由。實務見解認為,為蒐集民事侵權(如餵貓糾紛)證據,而架設攝影機長期拍攝他人住宅內部(廚房),違反比例原則,不具備阻卻違法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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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刑法妨害祕密罪保護「非公開活動」,為蒐集民事糾紛證據而拍攝他人屋內不符比例原則,無法阻卻違法,且本罪為告訴乃論。
妨害祕密罪保護「非公開活動」不限於身體隱私,且為告訴乃論;為民事蒐證拍攝他人廚房不符比例原則,無法阻卻違法。
逐選項分析
A✕
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祕密罪,依同法第318條之1規定為「告訴乃論」之罪。若告訴人撤回告訴,檢察官應為不起訴處分,不得起訴。
B✓ 正確
刑法第315條之1的「無故」指無正當理由。實務見解認為,為蒐集民事侵權(如餵貓糾紛)證據,而架設攝影機長期拍攝他人住宅內部(廚房),違反比例原則,不具備阻卻違法事由。
C✕ 陷阱
本罪保護客體包含「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只要攝得廚房內的「非公開活動」即成立,不以拍到身體隱私部位為必要。
D✕ 陷阱
實務上對「竊錄」的認定,不以隱匿攝影機為必要。只要未經同意、以設備側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即屬竊錄行為,仍構成刑事犯罪。
刑法第315條之1 妨害祕密罪核心要件
| 要件 | 說明 | 本題對應 |
|---|
| 無故 | 無法律上正當理由(需符合比例原則) | 為民事蒐證拍廚房不符比例原則 |
| 竊錄 | 未經同意以設備記錄 | 即使攝影機未隱匿仍算竊錄 |
| 客體 | 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身體隱私部位 | 廚房內的活動屬非公開活動 |
| 追訴條件 | 告訴乃論(刑法第318條之1) | 撤回告訴則無法起訴 |
選項D試圖以字面意義誤導考生,認為「竊」錄必須是「偷偷、隱匿」進行。實務上「竊錄」是指「未經同意」記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與設備是否隱藏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