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新大樓之建造由乙營造廠承包,於施工時,因乙僱用之臨時工丙之疏忽致使路人丁受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丁可向丙依據侵權行為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B丁可主張僱用人責任,請求乙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C丁可主張僱用人責任,請求甲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正確答案
D如果甲於定作或指示時有過失,丁亦可向甲請求損害賠償
答案與詳解
甲是定作人(業主),乙是承攬人,兩者為承攬關係而非僱傭關係。甲對乙、丙均無選任監督權,不成立僱用人責任,故此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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