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類科國際經貿法律組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112 年第 30 題單選題
下列有關財產犯罪之描述,何者正確?
A取走停在路旁汽車內的財物,構成加重竊盜罪
B侵占公物上持有之物,為脫免逮捕而當場施以強暴脅迫,構成準強盜罪
C公海上的強盜行為,構成海盜罪
D以電子通訊方式對公眾進行詐欺行為,構成加重詐欺罪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以電子通訊或網際網路對公眾詐欺,屬刑法339-4加重詐欺罪,D正確。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刑法第339條之4規定,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罪者,構成加重詐欺罪,本選項描述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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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以電子通訊或網際網路對公眾詐欺,屬刑法339-4加重詐欺罪,D正確。
抓關鍵字:B選項是「侵占物」非「竊盜或搶奪」的贓物,不符準強盜罪要件;C選項海盜行為應構成海盜罪但非強盜罪;D電子通訊詐欺公眾正是加重詐欺典型情形。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停放路旁的汽車並非現行加重竊盜罪所列舉之加重事由(如夜間侵入住宅、結夥三人等),單純取走車內財物僅構成普通竊盜罪,不當然構成加重竊盜罪。
B✕ 陷阱
刑法第329條準強盜罪要件為「竊盜或搶奪」之後為防護贓物等而施強暴脅迫,本選項為「侵占」持有之物,並非竊盜或搶奪,故不構成準強盜罪。
C✕ 陷阱
公海上之強盜行為在國際法及我國法制上屬於海盜罪之範疇(依海洋法及相關特別規定處理),而非普通強盜罪,故本選項描述之結論方向錯誤。
D✓ 正確
依刑法第339條之4規定,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罪者,構成加重詐欺罪,本選項描述正確。
財產犯罪比較
| 罪名 | 法條 | 核心要件 |
|---|
| 竊盜罪 | 刑法§320 | 意圖不法所有,竊取他人動產 |
| 準強盜罪 | 刑法§329 | 竊盜或搶奪後,為防護贓物等當場施強暴脅迫 |
| 強盜罪 | 刑法§328 | 以強暴脅迫等使人不能抗拒而取財 |
| 加重詐欺罪 | 刑法§339-4 | 以廣播、電子通訊、網際網路等對公眾散布而詐欺 |
B選項將「侵占」偷換為類似竊盜搶奪之情境,考生若未細究準強盜罪限定前提行為(竊盜或搶奪)容易誤判為正確;C選項則利用「強盜」與「海盜」名稱相近製造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