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類科國際經貿法律組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109 年第 22 題單選題
甲受友人乙委託代為保管珠寶,竟心生歹念擅自將該批珠寶轉賣第三人,甲對乙構成何罪?
C正確答案
持有他人之物而變易持有為所有,構成侵占罪。受託保管後擅自處分是典型例子。
為什麼答案是 C
刑法第335條侵占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甲合法持有珠寶後,變易持有意思為所有而轉賣,完全符合侵占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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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持有他人之物而變易持有為所有,構成侵占罪。受託保管後擅自處分是典型例子。
逐選項分析
A✕
詐欺罪需「施用詐術使人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本題乙是自願委託保管,甲並未施用詐術取得珠寶,不成立詐欺。
B✕ 陷阱
竊盜罪須「破壞他人持有、建立自己持有」。甲本來就合法持有珠寶(受託保管),不是偷來的,故非竊盜。這是最常見混淆點。
C✓ 正確
刑法第335條侵占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甲合法持有珠寶後,變易持有意思為所有而轉賣,完全符合侵占要件。
D✕
贓物罪處罰的是「收受、搬運、寄藏、故買、媒介」他人犯罪所得之物的人。甲本身是前階段的財產犯罪者,不是事後處理贓物的人。
財產犯罪持有狀態比較
| 罪名 | 行為人原本持有? | 取得方式 | 關鍵字 |
|---|
| 竊盜罪 | 否 | 破壞他人持有 | 趁機偷走 |
| 詐欺罪 | 否 | 施詐術使人交付 | 騙取 |
| 侵占罪 | 是(合法持有) | 變易持有為所有 | 受託保管、代收 |
| 贓物罪 | 是 | 收受他人犯罪所得 | 銷贓、窩藏 |
最容易誤選 B 竊盜罪!關鍵在於「甲是否原本就持有該物」。受託保管=合法持有在先,後來起歹念才變賣=侵占;若是趁保管人不注意偷走=竊盜。持有狀態的起始點是判斷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