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類科國際經貿法律組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109 年第 36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執行法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
A對未領有汽車駕駛執照者當場禁止其駕駛
B消防隊封閉火場,禁止人車進入
C主管機關代為清理建商違法堆置、經命限期清除處理仍未清理之廢棄物,並向其徵收費用正確答案
D警方扣留查獲之違法槍械
C正確答案
直接強制是公權力直接作用於物或人;C 是代履行(由他人代做可替代行為),屬另一類執行方法。
為什麼答案是 C
「代為清理廢棄物並徵收費用」是典型代履行(行政執行法第 29 條):義務人不履行可替代的行為義務時,由第三人代做並向義務人收費,非直接強制。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直接強制是公權力直接作用於物或人;C 是代履行(由他人代做可替代行為),屬另一類執行方法。
看到「代為...並徵收費用」→ 代履行;看到「封閉、扣留、禁止」→ 直接強制。
逐選項分析
A✕
當場禁止無照者駕駛,屬行政執行法第28條所定直接強制方法中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
B✕
封閉火場、禁止人車進入,屬「封閉、斷絕使用」的直接強制方法,公權力直接作用於場所。
C✓ 正確
「代為清理廢棄物並徵收費用」是典型代履行(行政執行法第 29 條):義務人不履行可替代的行為義務時,由第三人代做並向義務人收費,非直接強制。
D✕
警方扣留違法槍械,屬「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類型的直接強制,公權力直接作用於物。
行政執行法:行為或不行為義務的三大執行方法
| 方法 | 適用情形 | 特徵 | 例子 |
|---|
| 間接強制 | 可替代/不可替代行為 | 怠金、代履行 | 命限期清除未清→代清理並收費 (本題C) |
| 直接強制 | 怠金無效或情況急迫 | 公權力直接作用於人或物 | 封閉、扣留、禁止駕駛、斷水斷電 |
| 即時強制 | 情況急迫不及告誡 | 對人、物、處所之即時處置 | 管束、扣留危險物、進入處所 |
考生常把「代為清理」誤認為行政機關直接動手=直接強制。其實判準在於「行為可否由他人代做」,可代做者屬代履行(間接強制),不論執行者是機關或委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