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類科國際經貿法律組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109 年第 49 題單選題
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涉訟補助之費用請求權,其消滅時效之期間為:
C正確答案
公務員涉訟輔助費用請求權時效為10年,屬公務人員保障法特別規定,勿與公法一般時效5年混淆。
為什麼答案是 C
10年為公務人員保障法相關規定明定之涉訟輔助費用請求權消滅時效,為本題正解。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公務員涉訟輔助費用請求權時效為10年,屬公務人員保障法特別規定,勿與公法一般時效5年混淆。
看到「涉訟補助/輔助費用」,直接聯想《公務人員保障法》的特別時效 10 年,秒選 C。
逐選項分析
A✕
2年通常為國家賠償請求權之短期時效(國賠法第8條),與本題涉訟輔助費用無關。
B✕ 陷阱
5年為行政程序法第131條公法上一般請求權時效,但本題有特別法優先適用,故不選。
C✓ 正確
10年為公務人員保障法相關規定明定之涉訟輔助費用請求權消滅時效,為本題正解。
D✕
15年為民法第125條一般請求權時效,公法事件原則上不適用民法一般時效規定。
常見公法與國賠請求權時效比較
| 請求權類型 | 法源依據 | 消滅時效 |
|---|
| 涉訟輔助費用 | 公務人員保障法相關規定 | 10年 |
| 公法上一般請求權 | 行政程序法第131條 | 5年 |
| 國家賠償請求權 | 國家賠償法第8條 | 2年或5年 |
考生常直覺聯想「公法上請求權時效為5年」(行政程序法),卻忽略《公務人員保障法》針對「涉訟輔助費用」設有10年的特別規定。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切勿錯選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