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類科國際經貿法律組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107 年第 43 題單選題
行政機關依據行政執行法規定,斷絕營業場所之自來水與電力,屬於何種行政執行方法?
B正確答案
斷水斷電屬行政機關直接對物施加實力限制使用,為行政執行法之「直接強制」方法。
為什麼答案是 B
直接強制包含限制使用動產或不動產、封閉處所等。斷水斷電屬行政機關直接對物施加實力限制使用,為直接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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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斷水斷電屬行政機關直接對物施加實力限制使用,為行政執行法之「直接強制」方法。
看到「斷水、斷電、拆除、管束」等直接施加物理力或限制使用的動作,秒選「直接強制」;看到「代履行、怠金」才是「間接強制」。
逐選項分析
A✕
間接強制僅包含「代履行」與「怠金」,是透過第三人代為履行或課處金錢給付義務來達成心理強制,斷水斷電不屬之。
B✓ 正確
直接強制包含限制使用動產或不動產、封閉處所等。斷水斷電屬行政機關直接對物施加實力限制使用,為直接強制。
C✕
保全處分非行政執行法明定之執行方法,多見於稅捐稽徵法或行政訴訟法之保全程序(如假扣押、假處分)。
D✕ 陷阱
禁止命令非行政執行法之執行方法分類,通常屬於行政處分的一種內容或行政罰的管制措施,不可與執行方法混淆。
行政執行方法分類 (行政執行法第28條)
| 強制類型 | 法定方法 | 特徵與舉例 |
|---|
| 間接強制 | 代履行、怠金 | 透過第三人代為履行或課處金錢給付義務(心理強制) |
| 直接強制 | 扣留、限制使用、封閉處所、管束等 | 直接對人身或物施加物理實力(如斷水斷電、拆除違建) |
考生易將「斷水斷電」誤認為是「禁止命令」或「間接強制」。切記,只要行政機關「直接施加物理實力」限制使用或改變現狀,不透過罰錢(怠金)或別人代做(代履行),就是直接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