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類科國際經貿法律組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107 年第 21 題單選題
行為人於著手實行犯罪後,因己意而防止犯罪結果之發生,是屬於下列何種犯罪類型?
B正確答案
著手後因『己意』防止結果發生,即為中止未遂,刑法第27條明定減輕或免除其刑。
為什麼答案是 B
刑法第27條中止未遂要件:(1)已著手實行 (2)出於己意 (3)中止行為或防止結果發生。本題完全符合,減輕或免除其刑,是刑法鼓勵『浪子回頭』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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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著手後因『己意』防止結果發生,即為中止未遂,刑法第27條明定減輕或免除其刑。
看到『己意中止』『防止結果』關鍵字,直接選中止未遂。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障礙未遂(普通未遂)是因『外部障礙』導致犯罪未遂,非出於己意,例如被警察發現而逃走,與本題『己意防止』不符。
B✓ 正確
刑法第27條中止未遂要件:(1)已著手實行 (2)出於己意 (3)中止行為或防止結果發生。本題完全符合,減輕或免除其刑,是刑法鼓勵『浪子回頭』的制度。
C✕
不能未遂(刑法第26條)指行為不能發生犯罪結果且無危險,例如以砂糖當毒藥殺人。本題行為本可致結果發生,只是被行為人自行阻止,不是不能未遂。
D✕ 陷阱
預備未遂為虛構概念!預備是『尚未著手』階段,未遂則是『已著手』,兩者互斥不可能並存,屬命題者設計的陷阱選項。
未遂犯類型一次看懂
| 類型 | 原因 | 效果 | 法條 |
|---|
| 障礙未遂 | 外部障礙阻止 | 得減輕其刑 | 刑§25 |
| 中止未遂 | 己意中止/防果 | 減輕或免除 | 刑§27 |
| 不能未遂 | 不能發生結果且無危險 | 不罰 | 刑§26 |
D『預備未遂』是虛構名詞,預備犯與未遂犯分屬不同階段(著手前 vs 著手後),絕不會同時出現。命題者常用此類『似是而非』的組合詞誘導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