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類科國際經貿法律組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107 年第 29 題單選題
甲酒後雖自認呼氣酒精濃度可能超標,仍駕車上路,行經十字路口時,見綠燈就加速通過,未料乙竟闖紅燈。甲發覺乙闖紅燈時,已煞車不及,甲駕駛之車乃撞擊乙之機車而致乙倒地受傷。甲見狀未下車救護或報警 , 加速逃逸 , 經路人報警 , 警察在第二個路口逮捕甲 , 於逮捕時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5 毫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主觀上有醉態駕駛罪的未必故意正確答案
B甲客觀上並無不能安全駕駛的行為,反而是乙違規,故甲不構成醉態駕駛罪
C甲撞倒乙後,雖未留在現場救護或報警,但明顯是乙的過失造成本件事故,甲不符合肇事逃逸罪的 「肇事」要件
D甲呼氣中酒精濃度未超過每公升 0.55 毫克,故不構成醉態駕駛罪
A正確答案
甲自認可能超標仍駕車,對醉態駕駛有未必故意;肇事逃逸不以自己過失為限。
為什麼答案是 A
甲「自認呼氣酒精濃度可能超標」仍駕車上路,已預見構成要件可能實現卻容任其發生,符合未必故意(間接故意)之定義,構成刑法第185條之3醉態駕駛罪主觀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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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甲自認可能超標仍駕車,對醉態駕駛有未必故意;肇事逃逸不以自己過失為限。
看到「自認可能超標仍為之」→ 未必故意標準句型,直接選 A。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甲「自認呼氣酒精濃度可能超標」仍駕車上路,已預見構成要件可能實現卻容任其發生,符合未必故意(間接故意)之定義,構成刑法第185條之3醉態駕駛罪主觀要件。
B✕ 陷阱
醉態駕駛罪為抽象危險犯,只要酒測值達標準並駕車即成立,不以實際發生危險駕駛行為為必要。乙闖紅燈是另一回事,不影響甲酒駕本身的構成。
C✕ 陷阱
肇事逃逸罪(刑法第185條之4)的「肇事」不以行為人有過失為限,釋字第777號雖認「非因駕駛人之故意或過失」部分違憲,但本題甲酒駕本身即有過失,仍構成肇事要件。
D✕ 陷阱
刑法第185條之3的酒測門檻為呼氣酒精濃度每公升0.25毫克(非0.55),甲達0.5毫克早已超標,此選項將標準數值偷換,屬典型誤導。
酒駕與肇事逃逸重點
| 罪名 | 法條 | 成立要件 | 本題適用 |
|---|
| 醉態駕駛罪 | 刑法§185-3 | 呼氣≥0.25mg/L 或不能安全駕駛 | 甲0.5mg/L,成立 |
| 肇事逃逸罪 | 刑法§185-4 | 駕車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 | 甲撞乙後逃逸,成立 |
| 未必故意 | 刑法§13 II | 預見其發生且不違背本意 | 甲自認可能超標仍駕車 |
D 選項把酒測門檻從 0.25mg/L 偷換成 0.55mg/L 誤導考生;C 選項則誤導「肇事」須自己過失。實務上酒駕本身即為過失來源,且釋字777後仍以行為人有故意過失為要件,甲酒駕即已具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