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非屬中央法規標準法所定法規修正之情形?
A同一事項規定於二以上之法規,無分別存在之必要者
B規定之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已裁併或變更者
C基於政策或事實之需要,有增減內容之必要者
D法規規定之事項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法規規定之事項已不存在者」為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3款所定『廢止』情形,並非第20條的修正事由。廢止使法規失去效力而停止存在,修正則是更改內容使法規繼續存在,兩者性質不同,故此為「非屬修正之情形」,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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