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企管企業概論、法學緒論111 年第 26 題單選題考點:判例廢除考點:無全文停止適用
民國107年12月7日法院組織法修正施行後有關判例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前開修法後,判例制度可謂已經成為歷史,不再具有法源地位
B修正施行前依法選編之判例,若無裁判全文可資查考者,應停止適用
C未經停止適用之判例,不再具有通案之效力
D最高法院各庭對於相同事實之法律爭議,與未經停止適用之判例所示法律見解歧異時,應提起憲法訴訟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107年法院組織法修正後,判例制度廢除,舊判例降為「裁判先例」參考效力,最高法院內部歧異應依大法庭程序統一見解,非聲請憲法訴訟。
逐選項解析
A前開修法後,判例制度可謂已經成為歷史,不再具有法源地位判例廢除✕ 錯誤
107年修法核心即廢除判例制度,判例不再具有法源地位,此敘述正確,非題目要選的答案。
B修正施行前依法選編之判例,若無裁判全文可資查考者,應停止適用無全文停止適用✕ 錯誤
法院組織法修正施行前選編之判例,若無裁判全文可資查考,依法應停止適用,此敘述正確。
D最高法院各庭對於相同事實之法律爭議,與未經停止適用之判例所示法律見解歧異時,應提起憲法訴訟✓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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