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2 類科共用卷 司法三等考試-行政執行官類科原住民族考試三等考試-財稅行政類科民法104 年第 24 題單選題被繼承人甲喪偶,但有子女乙、丙二人,乙有二子丁與戊,丙有一女己。甲與乙遇事故同時死亡,甲留下600萬元,該筆財產應如何繼承?A丙獨得600萬元B丙、丁、戊各得200萬元C丁、戊、己各得200萬元D丙得300萬元,丁、戊各得150萬元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