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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四等-戶政類科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11419單選題

甲現年17歲,因患有精神上疾病而依法受監護宣告。甲於回復常態、精神清醒之狀態下,依民法第1190條之規定書寫一份自書遺囑,該遺囑效力為何?

A有效
B無效正確答案
C得撤銷
D效力未定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受監護宣告人為無行為能力人,即使清醒時立自書遺囑仍屬無效;自書遺囑不適用口授遺囑之清醒認定。

為什麼答案是 B

正解。甲受監護宣告為無行為能力人(民§15),依民§1186 Ⅰ,無行為能力人不得為遺囑,違反者遺囑無效,與是否清醒無關。

考點:遺囑能力考點:遺囑無效考點:撤銷vs無效考點:效力未定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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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