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現行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立法院與行政院間有關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處理與執行的互動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總預算案經行政院會議通過後,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前3個月送交立法院審議
B立法院審議預算時,不得為增加支出的提議,亦不得在不變動預算總額下,移動增減個別預算項目內金額
C行政院如認立法院的預算案決議窒礙難行而提起覆議,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維持原決議,行政院必須接受
D行政院在施政方針或重大政策變更後,得停止執行法定預算,毋庸向立法院報告或得其同意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行政院變更重大政策而停止執行法定預算,依釋字第520號須向立法院報告並備質詢,不能毋庸報告,故D錯誤。
為什麼答案是 D
釋字第520號明示:行政院因重大政策變更而停止法定預算執行,應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並備質詢,必要時需經其同意,並非毋庸報告,故本敘述錯誤,為應選答案。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行政院變更重大政策而停止執行法定預算,依釋字第520號須向立法院報告並備質詢,不能毋庸報告,故D錯誤。
看到「毋庸向立法院報告或得其同意」就警鈴大作——預算停執行涉憲政分權,怎可能完全不用知會立法院?選D。
逐選項分析
A✕
憲法第59條規定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應將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且須先經行政院會議通過(憲法第58條),敘述正確。
B✕ 陷阱
釋字第391號明示立法院審議預算不得為增加支出提議,亦不得於不變動總額下移動增減個別科目金額,敘述正確。
C✕
覆議制度下立法院以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院長即應接受該決議,敘述符合現行增修條文,正確。
D✓ 正確
釋字第520號明示:行政院因重大政策變更而停止法定預算執行,應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並備質詢,必要時需經其同意,並非毋庸報告,故本敘述錯誤,為應選答案。
立法院與行政院預算互動重點
| 議題 | 依據 | 重點 |
|---|
| 預算案提出時程 | 憲法第59條 | 會計年度開始3個月前提出立法院 |
| 立院審議限制 | 釋字391號 | 不得增加支出、不得移動增減個別科目金額 |
| 覆議處理 | 增修條文第3條 | 全體立委1/2以上維持原決議,行政院應接受 |
| 停止執行法定預算 | 釋字520號 | 重大政策變更須向立院報告並備質詢 |
D選項把釋字第520號的核心結論顛倒過來。釋字520號明確要求行政院因重大政策變更而停止執行法定預算時,應向立法院報告並備質詢,必要時更需經其同意;D卻說「毋庸向立法院報告或得其同意」,正好相反,是典型把釋字結論180度翻轉的陷阱。
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