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中所稱「協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係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間就涉及政治議題事項簽署之文書
B協議之附加議定書、附加條款、簽字議定書、同意紀錄、附錄及其他附加文件,均屬構成協議之一部分
C係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間就涉及行使公權力事項簽署之文書
D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統籌辦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事項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兩岸條例所稱「協議」指涉及行使公權力或政治議題事項簽署之文書,海基會非統籌機關,陸委會才是主管。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兩岸條例第4條,統籌處理兩岸訂定協議事項的是「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陸委會),海基會僅是陸委會委託處理事務性、技術性協商的民間機構,非統籌機關。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兩岸條例所稱「協議」指涉及行使公權力或政治議題事項簽署之文書,海基會非統籌機關,陸委會才是主管。
看到「統籌辦理」先想陸委會而非海基會;海基會是受託執行的白手套。
逐選項分析
A✕
兩岸條例第4條之2第3項明定「協議」包含涉及政治議題事項簽署之文書,敘述正確。
B✕
兩岸條例第5條第3項規定,協議之附加議定書、附加條款、簽字議定書、同意紀錄、附錄及其他附加文件,均屬構成協議之一部分,敘述正確。
C✕
兩岸條例第4條之2第3項明定「協議」係指涉及行使公權力或政治議題事項簽署之文書,敘述正確。
D✓ 正確
依兩岸條例第4條,統籌處理兩岸訂定協議事項的是「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陸委會),海基會僅是陸委會委託處理事務性、技術性協商的民間機構,非統籌機關。
兩岸協議相關機關分工
| 機關 | 性質 | 角色 | 依據 |
|---|
| 陸委會 | 政府機關 | 統籌處理兩岸事務與協議 | 兩岸條例第4條 |
| 海基會 | 財團法人 | 受委託處理事務性、技術性協商 | 兩岸條例第4條 |
| 海協會 | 中國對口單位 | 與海基會對口協商 | — |
D 選項把「陸委會」偷換成「海基會」。考生常誤以為海基會是兩岸協議主角,實則海基會僅為受託協商的民間機構,真正「統籌辦理」協議事項的是陸委會,這是兩岸條例最經典的機關混淆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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