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建築工程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13 年第 30 題單選題
有關著作權侵害之救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著作權人對於侵害其權利者,不論該行為人有無過失,均得請求排除之正確答案
B著作人格權被侵害時,被害人僅得請求賠償非財產上之損害,不得請求賠償財產上之損害
C著作財產權被侵害時,若侵害行為為故意且情節重大者,被害人得請求法院就查獲侵害著作權商品之零售單價一千五百倍以下範圍內酌定賠償額
D被害人得請求由侵害人負擔費用,將判決書主文登載於新聞紙,但不得請求將判決書內容之全部登載於新聞紙
A正確答案
著作權救濟先分「排除防止」與「損害賠償」:排除侵害不問過失,賠償才看故意過失。
為什麼答案是 A
正確。著作權人對於侵害其權利者,得請求排除;有侵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這種排除、防止侵害的請求,重點在停止或避免侵害狀態,不以行為人有故意或過失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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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著作權救濟先分「排除防止」與「損害賠償」:排除侵害不問過失,賠償才看故意過失。
看到「排除侵害」先想到著作權法第84條:像物上請求權,不以故意過失為要件,A 直接選。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正確。著作權人對於侵害其權利者,得請求排除;有侵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這種排除、防止侵害的請求,重點在停止或避免侵害狀態,不以行為人有故意或過失為必要。
B✕ 陷阱
錯誤。侵害著作人格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條文特別說「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相當金額,意思是非財產上損害也可賠,不是「僅得」請求非財產上損害。
C✕ 陷阱
錯誤。著作財產權受侵害時,若實際損害額不易證明,法院得依侵害情節酌定賠償額;故意且情節重大者,現行規定是賠償額得增至新臺幣五百萬元,不是零售單價一千五百倍。
D✕ 陷阱
錯誤。著作權法明文規定,被害人得請求由侵害人負擔費用,將判決書內容全部或一部登載於新聞紙、雜誌。選項把「全部或一部」改成只能登載主文,不能登載全部,屬於縮小法條。
著作權侵害救濟速查
| 救濟類型 | 適用對象 | 主觀要件 | 考試關鍵字 |
|---|
| 排除、防止侵害 | 著作權人或製版權人 | 不問故意過失 | 停止侵害、下架、避免繼續侵害 |
| 著作人格權損害賠償 | 著作人格權受侵害者 | 損害賠償責任 | 財產上與非財產上損害 |
| 著作財產權損害賠償 | 著作財產權或製版權受侵害者 | 故意或過失 | 一萬元至一百萬元;重大故意可至五百萬元 |
| 判決書登報 | 著作權侵害被害人 | 依個案請求 | 判決書內容全部或一部 |
本題最愛把「排除侵害」和「損害賠償」混在一起考。排除、防止侵害是在處理侵害狀態,不先問有沒有過失;但著作財產權損害賠償,才會進入故意或過失與賠償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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