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促進性別平等之規範,下列何者不是我國憲法明文規定?
A各種選舉,應以法律規定婦女當選名額正確答案
B女性勞動者應予以特別之保護
C國家應保護母性,實施婦女兒童福利政策
D國家應保障女性在教育上享有與男性平等的權利
答案與詳解
本選項為正解(即「不是憲法明文規定」者)。憲法第134條原文為「各種選舉,應規定婦女當選名額,其辦法以法律定之」,其重點在「規定婦女當選名額」本身為憲法明文,僅其「辦法」授權法律。選項敘述為「應以法律規定婦女當選名額」,將「名額本身」改為由法律規定,與憲法明文不符;此外,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6項已改採「性別」平等之保障方向,更非單純婦女名額,因此本選項與現行憲法明文規範均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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