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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年地方特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1121單選題

下列人員之任用,均另以法律定之,但其有關任用資格之規定,何者不得牴觸公務人員任用法?

A教育人員
B主計人員正確答案
C醫事人員
D交通事業人員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2條,主計人員之任用另以法律定之,但其任用資格不得牴觸該法。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2條,主計人員之任用另以法律定之,但有關資格之規定,不得牴觸本法。

考點:任用法第33條考點:任用法第32條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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