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廉政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112 年第 40 題單選題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民選縣長之關係人?
A縣長夫人
B縣長以機要人員進用的秘書
C與縣長共同生活的兒子
D縣政府局處首長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利衝法關係人限於親屬、共同生活家屬、機要人員等特定範圍,一般局處首長不算。
為什麼答案是 D
局處首長是縣長的下屬公務員,屬公務職務關係,非私人關係。利衝法的「關係人」是規範私領域利益輸送,不包含機關內部一般公務同僚或下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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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利衝法關係人限於親屬、共同生活家屬、機要人員等特定範圍,一般局處首長不算。
關係人=私人關係圈(家人、機要、信託人);公務屬下不是關係人。
逐選項分析
A✕
縣長夫人為配偶,屬利衝法第3條明定之關係人(二親等以內親屬),是最典型的關係人。
B✕
機要人員依法明列為公職人員之關係人,因其進用與公職人員個人信任關係密切,易生利益輸送疑慮。
C✕
共同生活之家屬(兒子既為直系血親又共同生活)當然為關係人,屬利衝法明文規範範圍。
D✓ 正確
局處首長是縣長的下屬公務員,屬公務職務關係,非私人關係。利衝法的「關係人」是規範私領域利益輸送,不包含機關內部一般公務同僚或下屬。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關係人」範圍(第3條)
| 類型 | 內容 | 本題對應 | 是否關係人 |
|---|
| 親屬 | 配偶、二親等內親屬 | 縣長夫人、兒子 | ✅ |
| 共同生活家屬 | 與本人共同生活者 | 共同生活兒子 | ✅ |
| 機要人員 | 本人進用之機要 | 機要祕書 | ✅ |
| 信託財產受託人 | 為本人處理信託 | — | ✅ |
| 公務下屬 | 機關內所屬公務員 | 局處首長 | ❌ |
局處首長「聽命於縣長」的印象,容易讓考生誤以為是關係人。但利衝法規範的是「私人關係圈」可能挾公權力圖利,公務下屬間的指揮監督關係屬行政組織法範疇,不在利衝法關係人定義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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