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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年地方特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11226單選題

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懲戒法庭第一審對於移送之懲戒案件,如認為情節重大,有先行停止職務之必要者,得裁定先行停止被付懲戒人之職務,被付懲戒人就此裁定如有不服,得為下列何種救濟?

A上訴
B抗告正確答案
C再審
D復審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懲戒法庭對「裁定」停職不服,救濟方式為抗告;判決才用上訴。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懲戒法庭第一審所為「先行停職裁定」,被付懲戒人如有不服,應於法定期間內提起抗告。裁定用抗告是訴訟法通則。

考點:判決才上訴考點:裁定用抗告考點:再審為非常救濟考點:復審是行政救濟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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