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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科共用卷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財稅行政類科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財稅行政類科
民法概要1106單選題

甲騎乘自行車,因未注意前方狀況,撞傷路人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未成年甲無識別能力時,甲不必對乙負害賠償責任正確答案
B未成年甲有識別能力時,甲之法定代理人原則上不須對乙負損害賠償責任
C如甲係於執行職務時造成事故,甲之僱用人應負最終責任,甲對乙為賠償後,得向其僱用人求償
D乙請求甲賠償其所受損害時,僅須證明損害之發生及其金額,不須證明甲有過失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無識別能力之未成年人不負侵權責任,由法定代理人負責;僱用人責任為共同連帶,非最終責任。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民法第187條,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於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自己不負侵權責任,改由法定代理人負責。故甲無識別能力時不必賠償乙,正確。

考點:無識別能力免責考點:連帶責任考點:僱用人求償方向考點:過失責任主義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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