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總統與立法院職權之行使,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總統有向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之憲法義務
B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在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後,應即時回答立法委員的口頭提問
C立法院得拒絕對總統提名之人事案行使同意權
D總統發布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解散立法院命令免副署(增修條文第2條),國情報告是被動、無義務且無即問即答設計。
逐選項解析
A總統有向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之憲法義務國情報告性質✕ 易錯陷阱
憲法增修條文僅規定總統『得』於每年集會時向立法院提出國情報告,屬權利而非義務,且無強制頻率規定。
B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在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後,應即時回答立法委員的口頭提問國情報告程序✕ 易錯陷阱
現行憲法增修條文並未規定總統國情報告後須即時回答立委口頭提問,此為誤植其他國家或修憲倡議內容。
C立法院得拒絕對總統提名之人事案行使同意權人事同意權✕ 錯誤
立法院對於總統提名之人事案(如大法官、考試委員等)係『行使同意權』,若不同意係『否決』或『行使不同意權』,而非『拒絕行使』同意權(拒絕行使屬不作為,違背憲政職責或語意錯誤),故本選項敘述錯誤。
D總統發布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解散命令免副署✓ 正確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2項,總統發布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不適用憲法第37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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