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非屬間接法源?
A正確答案
自治條例是地方立法機關通過的成文法,屬直接法源;法理、習慣、學說為補充性的間接法源。
為什麼答案是 A
自治條例是地方議會依地方制度法制定、經公布施行的成文法規,屬於「直接法源」中的法律類法源,不是間接法源,故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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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自治條例是地方立法機關通過的成文法,屬直接法源;法理、習慣、學說為補充性的間接法源。
看到「條例」二字 → 成文法 → 直接法源。其他三個都是法院判決找不到法律時才拿來補漏洞的。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自治條例是地方議會依地方制度法制定、經公布施行的成文法規,屬於「直接法源」中的法律類法源,不是間接法源,故為本題答案。
B✕
法理指法律一般原理原則,民法第1條明定「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為典型的間接法源、補充性法源。
C✕ 陷阱
習慣(具法的確信者)在成文法未規定時才能補充適用,屬間接法源。注意:習慣法不等於直接法源,別被「法」字騙了。
D✕
學說是學者見解,無拘束力,僅供法官裁判參考,是最典型的間接法源(輔助法源)。
直接法源 vs 間接法源
| 類型 | 意義 | 拘束力 | 代表例 |
|---|
| 直接法源(成文法) | 有權機關制定公布 | 當然拘束 | 憲法、法律、命令、自治法規、條約 |
| 間接法源(不成文法) | 補充成文法不足 | 須經援用 | 習慣、法理、判例、學說、解釋 |
考生常誤以為「習慣法」是法就算直接法源,或把學說、法理混為一談。關鍵在於是否經立法程序產生的成文法規——自治條例有走立法程序、公布施行,屬直接法源;其餘三者皆為補充性的間接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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