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釋字第670號解釋,關於冤獄賠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冤獄賠償法於形式上為國家賠償法之特別法
B人民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致受羈押者,由於對自身之自由權利受到侵害亦可歸責,因此一律排除冤獄賠償請求權,仍合乎比例原則要求正確答案
C冤獄賠償之本質,應屬以金錢予以填補之刑事補償
D當人民因國家實現其刑罰權而受有超越一般容忍程度之特別犧牲時,始有冤獄賠償之成立
B正確答案
釋字670號:冤獄賠償本質為特別犧牲之刑事補償,不得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一律排除請求權,否則違反比例原則。
為什麼答案是 B
錯誤,為本題答案。釋字670號認為舊冤獄賠償法第2條第3款「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致受羈押者,不得請求賠償」一律排除請求權,未衡量受害程度,違反比例原則,應自解釋公布日起2年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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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釋字670號:冤獄賠償本質為特別犧牲之刑事補償,不得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一律排除請求權,否則違反比例原則。
看到「一律排除」「完全禁止」就要警覺——大法官最討厭這種「一刀切」立法,幾乎都違反比例原則。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釋字670號明白指出冤獄賠償法(現為刑事補償法)在形式上屬於國家賠償法之特別法,優先適用。
B✓ 正確
錯誤,為本題答案。釋字670號認為舊冤獄賠償法第2條第3款「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致受羈押者,不得請求賠償」一律排除請求權,未衡量受害程度,違反比例原則,應自解釋公布日起2年失效。
C✕
正確。釋字670號指出冤獄賠償本質上非傳統國賠(公務員違法),而是對合法刑事程序造成損害之「刑事補償」,以金錢填補特別犧牲。
D✕
正確。釋字670號核心理論——「特別犧牲理論」:人民為國家刑罰權實現而承擔超越一般容忍範圍之損害時,國家應予補償。
釋字670號核心重點
| 面向 | 內容 | 關鍵字 | 考點 |
|---|
| 本質 | 刑事補償(非傳統國賠) | 特別犧牲 | ★★★ |
| 定位 | 國賠法之特別法 | 形式特別法 | ★★ |
| 違憲點 | 故意/重大過失一律排除 | 未衡量比例 | ★★★ |
| 違反原則 | 比例原則 | 一刀切違憲 | ★★★ |
| 後續 | 冤獄賠償法改為刑事補償法 | 100年修法 | ★★ |
B 選項陷阱在「一律排除」四個字。大法官承認有故意重大過失者「可」減免賠償,但不能「一律完全排除」,必須考量侵害程度與可歸責性的比例關係,否則就是齊頭式平等,違反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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