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關於立法院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B除法律明定外,立法院邀請地方自治團體行政機關相關人員到會備詢,其得自行衡酌到會說明之必要性,決定是否到會
C立法院委員會之會議舉行方式屬於國會自律事項,故縱使會議舉行不符委員會開會要件,受邀與會的政府人員仍有到會備詢或答詢的義務正確答案
D政府人員應邀出席立法院各種委員會,係政治責任之一環,其備詢或說明義務非屬法律義務與責任,不得對政府人員施以法律制裁
答案與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