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駕車到A商場購物,將愛車停放於商場附設之停車場,停車場告示牌記載以下事項:「1.本停車場進出採用車牌辨識系統;2.僅供停車,不負保管責任;3.每小時收費60元,但消費滿1,000元可折抵1小時,最多可折抵4小時。」甲離去時因享有折抵優惠,未負擔任何費用,則甲停車之行為與A商場成立之契約為下列何種契約?
A寄託契約
B倉庫契約
C租賃契約正確答案
D沒有契約關係
答案與詳解
租賃契約以「一方提供物之使用收益、他方給付租金」為核心(民法第421條)。停車場提供車位空間供甲使用,原有每小時60元之對價約定,縱因折抵優惠最終未實際支付費用,契約性質仍為有償租賃,不影響契約類型之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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