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111 年第 7 題單選題
在無因管理之規定中,若管理人管理事務時,利於本人,且不違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之意思者,管理人不得向本人主張下列那種請求權?
A管理人管理本人事務之有益費用支出償還請求權
B清償管理人因管理事務所負債務之請求權
C管理人因管理事務所受損害之賠償請求權
D管理人管理本人事務之報酬請求權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適法無因管理下,管理人可請求必要或有益費用、清償債務及損害賠償,但無報酬請求權。
為什麼答案是 D
無因管理本質為「基於好意之管理」,非有償契約,民法並未賦予管理人報酬請求權,故 D 不得主張,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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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適法無因管理下,管理人可請求必要或有益費用、清償債務及損害賠償,但無報酬請求權。
無因管理是「幫忙」不是「打工」,沒有報酬請求權,記住這個直覺就秒解。
逐選項分析
A✕
民法第176條明定,適法無因管理時,管理人得請求償還其支出之必要或有益費用,故 A 可主張。
B✕
民法第176條亦規定管理人得請求本人清償其因管理所負擔之債務,屬於法定請求權,B 可主張。
C✕
民法第176條同條規定,管理人因管理所受之損害,得請求本人賠償,C 可主張。
D✓ 正確
無因管理本質為「基於好意之管理」,非有償契約,民法並未賦予管理人報酬請求權,故 D 不得主張,為正解。
適法無因管理管理人之請求權(民§176)
| 請求項目 | 可否請求 | 依據 | 備註 |
|---|
| 必要或有益費用 | ✅ 可 | 民§176 I | 含利息 |
| 清償所負債務 | ✅ 可 | 民§176 I | 由本人代償 |
| 所受損害賠償 | ✅ 可 | 民§176 I | 限管理所致 |
| 報酬 | ❌ 不可 | 法無明文 | 非委任契約 |
考生易誤以為管理人「辛苦幫忙」就該有報酬,但無因管理既非契約、也非勞務供給,法律只補償「實際支出與損失」,不給「報酬」。想領報酬請簽委任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