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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法規、民法10847單選題

甲之祖父與乙之祖母為親兄妹,若甲、乙結婚,其婚姻效力為何?

A有效
B無效正確答案
C得撤銷
D效力未定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甲祖父與乙祖母為親兄妹→甲乙為四親等旁系血親→民法第983條禁止結婚→婚姻無效

為什麼答案是 B

甲與乙為四親等旁系血親(共同祖先為曾祖父母輩),民法第983條禁止六親等內旁系血親(輩分相當者)結婚,違反者依民法第988條婚姻無效。

考點:禁婚親屬範圍考點:婚姻無效事由考點:婚姻得撤銷 vs 無效考點:效力未定不適用婚姻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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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