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地政政府採購法規、民法100 年第 2 題單選題
機關採議價方式辦理採購,其減價之次數限制為何?
D正確答案
議價的減價次數沒有法定3次上限;機關如須限制,應先通知廠商,故選D「得不受限制」。
逐選項解析
A3次✕ 錯誤
錯誤。政府採購法第53、54條的不得逾3次,是重新比減價格的規則,不能概括移用到本題的一對一議價。
B4次✕ 錯誤
錯誤。法規沒有議價減價一律以4次為上限的規定。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