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地政政府採購法規、民法100 年第 33 題單選題考點:公用地落果歸原所有人考點:鄰地所有人取得(私有地情形)
果實自落於鄰地,而鄰地屬於公用地者,該落於鄰地之果實,其所有權歸屬於何人?
A果樹所有人正確答案
B公用地之管理人
C縣市政府所有
D鄰地所有人
A正確答案
果實自落於鄰地,原則上視為屬於鄰地(民法第798條本文);但若鄰地屬公用地,則此規定不適用,落果所有權仍歸果實原有人(果樹所有人)。
逐選項解析
A果樹所有人公用地落果歸原所有人✓ 正確
正解。依民法第798條但書,鄰地若為公用地,則「視為屬於鄰地」之規定不適用,故落果所有權仍歸果實原有人(即果樹所有人)。
B公用地之管理人鄰地所有人取得(私有地情形)✕ 錯誤
錯誤。鄰地若為私有地,落果視為屬於鄰地所有人;但本題鄰地屬公用地,正因如此才不適用此規定,所有權不歸鄰地所有人,故B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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