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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聯招 企管企業概論、法學緒論10025單選題

依憲法本文規定,下列職位何者為終身職?

A考試委員
B法官正確答案
C司法院院長
D書記官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憲法第81條明定法官為終身職,非受懲戒不得免職,其餘職位均有任期或無終身保障。

為什麼答案是 B

憲法第81條明文規定: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為本題唯一終身職。

考點:考試委員任期考點:法官終身職考點:司法院院長任期考點:書記官身分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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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