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財經廉政類科行政法概要113 年第 35 題單選題
依行政執行法規定,有關即時強制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進入住宅應先聲請法院核發搜索票
B對於執行機關所為損失補償決定不服者,為求經濟,不須經過訴願程序,得逕行向民事法院提起國家賠償訴訟
C員警為避免當事人持續鬥毆,將其管束於警局內24小時,始恢復其自由正確答案
D對於危險物品之扣留,應得檢察官之許可方得為之
C正確答案
即時強制是行政機關遇急迫危害的立即處置;鬥毆非管束不能防害者,可管束,但不得逾24小時。
為什麼答案是 C
暴行或鬥毆,若非管束不能預防其傷害,得對人為管束;但管束期間不得逾24小時。題目中員警為避免持續鬥毆而管束,並於24小時恢復自由,符合考點敘述。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即時強制是行政機關遇急迫危害的立即處置;鬥毆非管束不能防害者,可管束,但不得逾24小時。
看到「鬥毆+管束+24小時」直覺抓行政執行法管束上限;搜索票、檢察官、民事國賠多半是偷換概念。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即時強制中的進入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是以人民生命、身體、財產有迫切危害,且非進入不能救護為限;題目說一定要先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是把行政即時強制誤當刑事搜索。
B✕ 陷阱
即時強制造成特別損失,走的是「損失補償」體系;對補償決定不服,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不是為求經濟就跳過訴願,更不是逕向民事法院提國家賠償訴訟。
C✓ 正確
暴行或鬥毆,若非管束不能預防其傷害,得對人為管束;但管束期間不得逾24小時。題目中員警為避免持續鬥毆而管束,並於24小時恢復自由,符合考點敘述。
D✕ 陷阱
軍器、凶器及其他危險物,為預防危害之必要,得扣留之。行政執行法並未要求先得檢察官許可;本選項把行政即時強制的危險物扣留,偷換成刑事程序的偵查控制。
行政執行法即時強制速記
| 類型 | 核心要件 | 時間或程序限制 | 本題對應 |
|---|
| 對人管束 | 暴行或鬥毆等,非管束不能預防傷害 | 不得逾24小時 | C 正確 |
| 危險物扣留 | 軍器、凶器及其他危險物,為預防危害必要 | 無須檢察官許可 | D 錯 |
| 進入住宅 | 生命、身體、財產有迫切危害,非進入不能救護 | 不是刑事搜索票邏輯 | A 錯 |
| 損失補償 | 合法即時強制造成特別損失 | 不服走訴願及行政訴訟 | B 錯 |
本題最愛考「行政即時強制」和「刑事偵查程序」的混淆。搜索票、檢察官許可聽起來很保障人權,但行政執行法的即時強制重點是急迫危害下的立即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