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財經廉政類科行政法概要11346單選題

關於行政程序法之行政程序重新進行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機關基於行政處分相對人、利害關係人或第三人之申請,就行政處分所規定之事項,重為審查正確答案
B行政程序重新進行之規定,係在一般行政救濟途徑以外,另設之特別救濟途徑
C具有持續效力之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事後發生有利於利害關係人之變更者,得提起之
D相對人因重大過失而未能在行政程序或救濟程序中主張其事由者,不得適用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行政程序重新進行限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申請,且須有法定再開事由;不能泛稱第三人也可申請。

為什麼答案是 A

本題問錯誤,A 是要選的答案。行政程序重新進行不是任何第三人都可申請,行政程序法第128條明定申請人為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且內容是申請撤銷、廢止或變更原處分,不是泛稱「重為審查」。

考點:申請主體考點:特別救濟考點:事實變更考點:重大過失
載入中…

行政法概要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行政法概要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