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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民法11420單選題

甲依法受監護宣告。甲受宣告前,並未與他人訂立意定監護契約。法院選定乙任甲之監護人。依民法關於監護宣告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得以甲之財產購買金融債券、金融機構承兌匯票或保證商業本票正確答案
B乙得請求報酬,其數額由甲之親屬會議,按甲之資力酌定之
C乙代理甲購置或處分動產時,非經法院許可,不生效力
D甲之財產,由乙管理。執行監護職務之必要費用,由乙負擔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監護人管理受監護人財產有嚴格限制,僅得購買政府債券、金融債券等低風險投資工具。

為什麼答案是 A

民法第1101條第2項規定,監護人代理受監護人購置或處分不動產、就供其居住之建築物或其基地出租、供他人使用或終止租賃,須經法院許可;但購買金融債券、金融機構承兌匯票、保證商業本票等屬於第1101條允許的投資方式,為合法運用財產方式。

考點:財產運用範圍考點:監護人報酬考點:法院許可範圍考點:必要費用負擔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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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