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關於遺囑撤回之敘述,何者錯誤?
A遺囑人於為遺囑後所為之行為,與遺囑有相牴觸者,其牴觸部分,遺囑視為撤回
B遺囑撤回之方式,為遺囑方式之任何一種均可,但必須與原遺囑同其方式正確答案
C撤回前遺囑,且同時另為其他內容之遺囑,亦無不可
D遺囑之撤回,不限於全部,即其一部分亦可
答案與詳解
依民法第1219條,遺囑人得隨時依遺囑之方式撤回遺囑之全部或一部。只要是法定五種遺囑方式(自書、公證、密封、代筆、口授)之任何一種均可,**不必與原遺囑同方式**。例如原為公證遺囑,後以自書遺囑撤回亦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