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人民在美國犯下列何種犯罪,仍有中華民國刑法的適用?
A偽造貨幣罪正確答案
B通姦罪
C普通傷害罪
D偽造私文書罪
A正確答案
刑法第5條明定「偽造貨幣罪」採世界原則,無論何人在國外犯罪皆適用我國刑法;其餘選項皆不符國外犯罪適用要件。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刑法第5條第5款規定,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偽造貨幣罪」者,適用我國刑法。此為保護原則與世界原則之體現,無論犯罪者國籍為何,只要犯此罪我國皆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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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刑法第5條明定「偽造貨幣罪」採世界原則,無論何人在國外犯罪皆適用我國刑法;其餘選項皆不符國外犯罪適用要件。
看到「國外犯罪」,秒找刑法第5條的「萬國公罪」(偽造貨幣、海盜、毒品)或「國家法益」(內亂外患、公文書)。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依刑法第5條第5款規定,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偽造貨幣罪」者,適用我國刑法。此為保護原則與世界原則之體現,無論犯罪者國籍為何,只要犯此罪我國皆有管轄權。
B✕
通姦罪(現已由釋字第791號宣告違憲除罪化)原法定刑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依刑法第7條,國民在國外犯罪須「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才適用我國刑法,故不適用。
C✕
普通傷害罪法定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其「最輕本刑」並非「3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符合刑法第7條國民國外犯罪之適用要件,故在美國犯此罪我國無管轄權。
D✕ 陷阱
刑法第5條第7款之偽造文書罪,僅限於偽造「公」文書(第211條)等特定條文,不包含偽造「私」文書(第210條);且偽造私文書罪最輕本刑亦非3年以上,不符第7條要件。
刑法空間效力三大原則
| 原則名稱 | 適用法條 | 適用條件 | 經典舉例 |
|---|
| 屬地原則 | 刑法第3、4條 | 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含國旗船艦航空器) | 外國人在台北車站打人 |
| 保護/世界原則 | 刑法第5條 | 在領域外犯特定重大罪(不限國籍) | 內亂外患、偽造貨幣、海盜、偽造公文書 |
| 屬人原則 | 刑法第7條 | 我國國民在領域外犯罪,且「最輕本刑3年以上」 | 台灣人在美國犯殺人罪(最輕本刑10年以上) |
刑法空間效力分三層:屬地(在我國境內)、屬人(我國人在國外)、世界(任何人在國外)。第5條列舉的「偽造貨幣罪」採世界原則,外國人在外國犯也要追訴,因為破壞國家貨幣信用太嚴重。偽造文書罪則分級管制:只有偽造「公文書」(第211條)等特定條文才列入第5條,偽造私文書沒有;一般傷害、侮辱屬第7條屬人原則,需「我國人在國外犯」才適用。判斷重點:看犯罪類型夠不夠嚴重到用世界原則,以及文書是公是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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