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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四等-財稅行政類科民法概要11441單選題

下列關於共同繼承之敘述,何者正確?

A繼承人有數人時,房地遺產須經登記完成後,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始得成為公同共有關係
B繼承人共同出賣公同共有之遺產,其所取得之價金債權,仍為公同共有,並非連帶債權正確答案
C繼承人因共同繼承而取得之遺產,於受侵害而涉訟時,其所生不當得利債權,屬於可分債權,無須得其他公同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D共同繼承遺產之保存行為,仍須由共同繼承人共同為之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共同繼承遺產為公同共有,出賣後的價金債權仍屬公同共有,非連帶債權。

為什麼答案是 B

實務見解(最高法院判例):公同共有物經全體同意出賣所得之價金債權,為公同共有財產之代位物,仍屬公同共有,並非連帶債權,亦非可分債權,須全體共同行使。

考點:公同共有成立時點考點:價金債權公同共有考點:公同共有債權行使考點:保存行為單獨為之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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