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死亡後,其遺產遭自命繼承人丙占用達 17 年。甲之真正繼承人乙欲起訴請求丙返還財產。依據民法及近年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之繼承回復請求權自繼承開始起逾 10 年者,因時效完成,丙得拒絕返還遺產
B繼承回復請求權與民法第 767 條之物上請求權,係屬獨立併存之權利
C繼承回復請求權罹於時效後,真正繼承人乙即喪失其已合法取得之繼承權正確答案
D真正繼承人乙依民法第 767 條行使物上請求權時,仍受 15 年消滅時效之限制
答案與詳解
釋字第 771 號解釋明確宣告舊判例違憲,指出繼承回復請求權罹於時效後,真正繼承人「不喪失」其已合法取得之繼承權。時效消滅僅是請求權受阻,實體身分權利依然存在,敘述錯誤,為本題應選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