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大意110 年第 7 題單選題
納稅義務人依所得稅法第15條第5項規定選擇就其申報戶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按28%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者,不適用下列何種扣除之規定?
A薪資所得特別扣除及財產交易損失之扣除
B幼兒學前特別扣除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正確答案
C幼兒學前特別扣除及儲蓄投資特別扣除
D儲蓄投資特別扣除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
B正確答案
選擇股利盈餘按28%分開計稅,僅排除幼兒學前及長照特別扣除,其餘扣除額仍可減除。
為什麼答案是 B
納稅義務人選擇股利盈餘按28%分開計稅者,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不得減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此為法定明文排除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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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選擇股利盈餘按28%分開計稅,僅排除幼兒學前及長照特別扣除,其餘扣除額仍可減除。
記住口訣:股利分開計稅「不含幼兒學前、不含長照」,其他扣除額(薪資、儲蓄投資、財產交易損失等)都還能扣。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及財產交易損失扣除,選擇股利分開計稅時仍可依規定減除,非題目所指不適用項目。
B✓ 正確
納稅義務人選擇股利盈餘按28%分開計稅者,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不得減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此為法定明文排除之項目。
C✕ 陷阱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仍可減除,僅幼兒學前特別扣除不適用,此選項將可扣除項目誤列為不適用。
D✕ 陷阱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依規定仍可減除,僅長期照顧特別扣除不適用,此選項組合有誤。
股利盈餘分開計稅(28%)可否減除各項扣除額
| 扣除項目 | 是否可減除 |
|---|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 可減除 |
| 財產交易損失扣除額 | 可減除 |
|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 可減除 |
|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 可減除 |
|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 不可減除 |
|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 不可減除 |
考生易混淆「哪些扣除額可與股利所得分開計稅併用」,題目故意將可扣除項目(如儲蓄投資、薪資所得)與不可扣除項目(幼兒學前、長照)交叉組合設計選項,須精準記住法定排除的兩項特別扣除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