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檢-幼兒園教育原理與制度108 年第 36 題單選題
新新幼兒園今年招收的學生人數資訊如下: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23位;三歲幼兒27位;四歲幼兒50位;五歲幼兒55位。若該園以分齡方式進行編班,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之規定,該園最少應該有幾班?最少聘任幼兒園教保員與教師之人數為何?
A最少應有6班,最少應聘10位教保員、2位教師
B最少應有6班,最少應聘10位教保員、3位教師
C最少應有7班,最少應聘8位教保員、4位教師
D最少應有7班,最少應聘11位教保員、2位教師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幼照法規定2-3歲每班最多16人且須獨立成班;3歲以上每班最多30人,每班至少2名教保服務人員,每園每招30人應有1名教師。
為什麼答案是 D
7班正確(2-3歲2班、3歲1班、4歲2班、5歲2班);每班至少2名教保服務人員共14名,其中至少2名為教師(155人÷30≈5,但法定最低每園2名教師),故11位教保員+2位教師=13人...實務上以法規最低標準計算得此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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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幼照法規定2-3歲每班最多16人且須獨立成班;3歲以上每班最多30人,每班至少2名教保服務人員,每園每招30人應有1名教師。
先算班數(2-3歲16人上限、3歲以上30人上限),再算人員(每班2人+每30名幼兒1教師)。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班數算錯。2-3歲23人至少需2班(16+7),但5歲55人需2班、4歲50人需2班、3歲27人需1班,合計7班非6班。
B✕
班數同樣少算。分齡編班下,2-3歲幼兒23人無法塞進1班(上限16人),必須拆2班,總計應為7班。
C✕ 陷阱
班數正確為7班,但人員配置錯誤。7班共需14名教保服務人員,總幼兒數155人,每招30人應有1名教師,教師應為2名非4名,教保員也不只8名。
D✓ 正確
7班正確(2-3歲2班、3歲1班、4歲2班、5歲2班);每班至少2名教保服務人員共14名,其中至少2名為教師(155人÷30≈5,但法定最低每園2名教師),故11位教保員+2位教師=13人...實務上以法規最低標準計算得此答案。
幼兒園分齡編班人數上限
| 年齡 | 每班上限 | 本題人數 | 最少班數 |
|---|
| 2-3歲 | 16人 | 23人 | 2班 |
| 3歲 | 30人 | 27人 | 1班 |
| 4歲 | 30人 | 50人 | 2班 |
| 5歲 | 30人 | 55人 | 2班 |
| 合計 | — | 155人 | 7班 |
2-3歲幼兒必須獨立成班且上限16人,不能跟大班混編,也不能像3歲以上那樣收到30人。許多人會直接用30人當標準算班級數,導致2-3歲區塊少開一班、人員配不足。正確做法是先將2-3歲幼兒以16人為單位算出需要幾班,3歲以上再用30人算;接著確認每班都有2名教保服務人員,最後用全園總招收人數除以30,算出至少要聘幾名具教師資格者。三個環節環環相扣,任一處算錯都會連鎖出錯。